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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陀曾說:一定要探究痛苦的真相至其源頭。
在他證悟的那個晚上,以堅定的意志力坐著發誓:
若不能了解苦的起源以及如何將苦拔除,誓不起座。


他清楚地看見,痛苦確實存在。無論它令人感到多麼的不愉快,
這是無法逃避的事實。隨著生命的開始,痛苦也就開始了。
我們記不起在母胎內的情形,但是一般的經驗,
都是我們嚎啕大哭地從母胎來到人世。出生是極大的創痛。

既然生命開始了,我們每個人都一定會經歷生病和年老的痛苦。
然而,無論我們病得多重,無論我們如何老邁、衰弱,沒有哪個人想死,
因為死亡是極大的痛苦。一切眾生都必須面對所有這些痛苦。
我們在生命歷程中,都一定會經歷其他的痛苦,各種身體的或心靈的痛苦。
我們在痛苦中煎熬,而得不到快樂。我們得不到想要的,
不想要的卻反而降臨到我們身上。所有這些情形都是痛苦。

這種種的痛苦,對於一個深思過痛苦的人而言,都是很顯然的。
但是成佛前的佛陀,對於這種理性侷限的闡釋,並不滿意,
他繼續向自身內在探求,去體會痛苦的真正本質。
他發現:對五蘊的執著是苦。

就非常身的層面而言,痛苦是我們每個人對於這個身(色蘊)和
心(識蘊、想蘊、受蘊、行蘊)的過度執著。
人們對自己這個個體—身和心—有強烈的執取;而事實上,
這個個體只是不斷變化的過程而已。這種對自身的不實想法的執取,
對一種事實上不斷生滅變化的東西的執取,就是苦。

執取
執取有好幾種。第一種就是習慣於追求感官享樂的執取。
上了毒癮的人之所以會吸毒,是因為他想體會毒品在他身上
造出來的愉快感受;雖然他知道吸毒只會加深他的毒癮。
同樣地,我們對於貪愛這個習性,也上了癮。一但某個欲望滿足了,
我們就生起下一個欲望。所執取的對象其實是次要的,事情的真相是,
我們渴求這種貪愛的狀態能不斷地持續,貪愛本身又會在我們身上製造出
愉悅的感受,而我們希望這愉悅的感受能不斷延續。
結果,貪愛成為我們無法打破的習慣,一種癮。就如同上了毒癮的人,
會漸漸對它所吸的毒品麻木,因而需要更大的劑量,才過癮一般,
我們的貪愛如果愈去滿足就愈強烈。像這樣,我們永遠無法止息貪愛。
而只要我們有貪愛,我們就永遠不可能快樂。

另一個很大的執著,就是對「我」的執著,這個自我、
這個我們認同的自我形象。對每個人而言,「我」是全世界最重要的人。
我們像是周圍滿布鐵屑的磁鐵:自動地將鐵屑以自己為中心排成圖形;
我們不假思索全部本能地想根據自己的喜好來安排這個世界,
祈求吸引愉快的事物、排除不愉悅的事物。但是沒有任何人是獨自存在
這個世上的;某個「我」一定會和另一個「我」起衝突。每個人所製造
出來的圖形,都會被別人的磁場所干擾,而我們自己也會被吸引或排斥。
其結果只有不快樂和痛苦。


我們的執取,也並非僅限於「我」:我們還將執取延伸到「我的」,
任何屬於我們的東西。每個人都對自己擁有的東西,產生很大的執取,
因為它與我們有關,這些東西增強了「自我」的形象。如果這個所謂「我的」,
是永恆不變的,而且這個「我」可以萬古常存,永遠享有「我的」,
那麼這種執取就不會造成任何問題。但是事實上,「我」和「我的」
遲早會分道揚鑣。離別的時刻一定會來臨。當時候到了,對於「我的」
的執取愈深,痛苦就會愈強烈。

更進一步地延伸執取,就是對「我的見解、信仰」的執取。
無論它們真正的內容是什麼,無論是正確或錯誤的,只要對它們產生執取,
就一定會不快樂。每個人都深信,自己的見解和傳統是最好的,
一旦有人批評,我們就會十分不悅。如果我們想要解釋自己的看法,
別人卻不接受,我們也同樣會十分不快樂。我們沒有認清,
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信念。辯論誰的意見正確,並無意義。
比較有益的方法,是將任何成見放到一邊,試著去看清真相。
但是我們無法做到放棄對自己見解的執取,因而我們一直不快樂。

最後,是對宗教儀式和典禮的執取。我們常強調宗教的外在形式,
而較不重視其所蘊含的精髓;而且我們通常會覺得,
不遵行這些典禮儀式的人,絕不是一個真正虔誠的信徒。
我們忘了,缺少了宗教的精髓,它的形式層面只是空殼子。
如果一個人心中始終充滿憤怒、狂熱和惡意,那麼虔敬的課誦
或遵行儀式是沒有用的。真正虔誠的信仰,是培養內心的虔誠的態度,
也就是心的淨化,對眾生的愛與慈悲。但是對宗教外在形式的執取,
導致我們對形式的重視,遠超過對其精髓的重視。我們忽視了宗教的本質,
致使我們沉淪在苦海之中。

無論是何種痛苦,所有的痛苦都與這裡所提的某種執取相關。
執取和痛苦同時存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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