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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陀強調,他所教導的,不是他的創造發明,也不是經由神蹟顯現的。他所教導的只是真理、實相,是經由自身的努力而發現的。在他之前有許多人發現過這個真理;在他之後也會有許多人發現。他聲明真理不是他個人所專有的。
他也不要我們因為別人信仰他,或是因為他的教導看起來十分合理,就肯定他的教導具有權威性。相反地,他曾說,對沒有親身經驗的事要存疑,並且加以檢驗,這才恰當。他說:
不要只是因為有人這麼說、或是傳統如此,或是約定俗成,或是經典記載就輕易相信。不要只透過演繹或推論、或是只看表象、或是因為某種偏見、或因某種件解值得稱許、或是因為你的老師這麼說,就輕易接受。只有當你自己直接了知;┌這些做法是不好的、引人非議的、致者不取的;若是照著去做就會導致傷害及痛苦?時,就應當捨棄。而只有當你自己直接了知;┌這些做法是好的、無可非議的、這者讚許的;若是照著去做就會帶來幸福快樂?時,就應當接受並實踐。
個人對真理的親身體驗才適最佳憑據,不應該單憑信仰就接受任何東西,而應細察它是否合理、實際、有益。同樣地,我們也不能僅藉推理檢視的方法就在知性上完全接受某種教導。如果我們想從真理中獲益,就必須直接去體驗。唯有如此,我們才能知道它是真實不虛的。佛陀一再強調,他只教導他親證的真理。他也鼓勵眾生培養這種智慧,做自己的依靠:
你們每一個人,應當以自己為島嶼,以自己為歸依,不以任何它物為歸依處;以真理為島嶼,以真理為歸依,不以任何它物為歸依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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